Notary Public 翻译成“公证处”就完事了?它和 Acknowledgment、Jurat 差在哪
客户把一沓涉外材料递过来,末页盖着圆章,英文写着 Notary Public。同事随口说:「公证处嘛,译成公证处就完事了。」真的这么简单吗?
旁边若再出现 Acknowledgment、Jurat、Commissioner for Oaths,甚至 Notary Public Office,很多人就会一律写成「公证」或「公证书」。今天把 Notary Public 到底是什么、和相近说法差在哪、认证页常见字段怎么译,一次讲清楚,下次别再把「公证员个人」和「公证处机构」混为一谈。
一、Notary Public 到底是什么
在英美等普通法地区,Notary Public(公证员/公证人)通常指经州、省或主管机关委任、有权主持宣誓、认证签名或出具特定证明的个人。他/她在文书末页签字盖章,证明的是「此人当面签署/确认/宣誓」这一形式,一般不担保正文内容一定真实——加州州务卿附加证明书上也常写明:本证明仅确认签署者签名与职务及印章真实性,不对文件内容作证明。
中文里,指个人身份时,宜译「公证员」或「公证人」;指国内公证机构时才用「公证处」。把 Notary Public 一律译成「公证处」,等于把个人职务写成了机构名称,附加证明书上的「签署人/职务」栏也会对不上。
二、它和 Acknowledgment、Jurat、公证处差在哪
- Notary Public(公证员/公证人):职务称谓。译文写「公证员」;若原文是 Notary Public Office/Notary Office,再译「公证处/公证办公室」。
- Acknowledgment(确认/确认书):签字人当面承认「文书上的签名是我签的、我有权签」。加州常见「All-Purpose Acknowledgment/通用确认书」。它证明的是签名与授权身份,不是全文内容公证。
- Jurat(宣誓见证/jurat 页):公证员证明签字人在当面宣誓或作出法定确认后签署。套语常含 sworn/affirmed before me。与 Affidavit 配套时,不要把 Jurat 页单独升格成另一份「公证书正文」。
- Commissioner for Oaths/监誓员:部分法域由监誓员主持宣誓,职权与公证员部分重叠但称谓不同,宜按原文职务译,不要一律改成「公证员」。
- 中国「公证处」出具的公证书:机构证书,含证词、编号、公证员签名与机构印章,和英美文书末页那一小段 Notary certificate 不是同一种体裁。
材料包里若同时出现主文件、Acknowledgment/Jurat、附加证明书(Apostille),翻译时要按层次分译:主文、认证页、附加证明书各是各的,编号与姓名必须能对上。
三、正文里常见字段怎么译
- Notary Public → 公证员/公证人(指个人);Notary Public Office → 公证处/公证办公室
- Acknowledgment/All-Purpose Acknowledgment → 确认/通用确认书
- Jurat → 宣誓见证(页)/jurat 页(可保留原文)
- personally appeared → 亲自到场/当面出现
- proved to me on the basis of satisfactory evidence → 以其出示的充分证据向我证明其身份
- acknowledged to me that he/she executed the same in his/her authorized capacity → 向我确认其以获授权的身份签署该文件
- under penalty of perjury → 在作伪证须受处罚的前提下
- commission number/commission expires → 委任编号/委任有效期
- County of … / State of … → ……县/……州
- Apostille → 附加证明书(中国官方用语;不要另造「海牙认证书」作为正式标题)
以加州通用确认书为例:日期、公证员姓名、签字人姓名、县名、印章与「特此见证本人亲笔签名及官方印章」等套语都要逐项译出。附加证明书上的签署人、职务(如 Notary Public)、加盖印章栏目、地点、日期、签发人、编号,应与认证页一致,译文也要一一对应。
四、翻译时最容易踩的坑
- 把 Notary Public 译成「公证处」。附加证明书「职务」栏写的是个人职务,译成机构会与原文冲突。
- Acknowledgment 与 Jurat 不分。一个是确认签名,一个是见证宣誓;译混了等于改了认证类型。
- 漏译「不对文件内容作证明」。州务卿附加证明书上的限制性说明有法律意义,不能当套话删掉。
- 姓名、编号、日期对不齐。认证页、主文件、附加证明书三处的姓名拼写与编号必须一致;有出入时先核对,不要自行统一。
- 非律师公证员。加拿大等地可见 Notary Public(non-lawyer)一类表述,宜如实译出「非律师公证员」,不要省略。
五、小结
Notary Public 在涉外文书里多指公证员个人;Acknowledgment 是签名确认,Jurat 是宣誓见证,附加证明书(Apostille)再上一层确认签名与职务。翻译时分清人物、程序和文书层次,并盯住姓名、委任信息与编号——这些地方一含糊,公证处、婚姻登记或使领馆窗口最容易卡壳。
成都翰译翻译长期承接公证员声明、确认书、宣誓见证页及配套附加证明书的翻译盖章,成都设有办公室。若手头有 Notary Public 认证页或加州通用确认书需要中英互译,欢迎咨询,我们按材料报价。


